小時候聽人家講,誰又討小老婆,好高興。人家討小老婆,你不知道高興什麼?人家說,人家有辦法。現在你去有辦法看看!你看現在那個市長選舉,那個討小老婆的就遭殃了。在以前的時代認為很光榮的事,這時代是絆腳石、糟糕了。那你不能夠說男的不對、女的不對,那是當時社會的一種觀念。你現在說:當時那個觀念不對。那是你現在講的,當時為什麼不說不對?甚至有人還替他慶祝一番。這就是說,善、惡的標準到底要怎麼定?以前當皇帝,那不得了。現在一看,誰在當皇帝?袁世凱想當皇帝,五年就垮下來。可見時局已經變了,觀念已經不一樣,所以善惡的標準會隨時代而有不同。
基本定義是這樣,現在問題來了,佛是這麼說,小乘是佛說的,那我們發現了一個問題,佛說的好像不是文字上這樣而已。第一個,佛所謂的善惡跟一般人所謂的善惡不同。你怎麼定義這個善惡呢?因為善惡本身是對立法,那麼一對立起來,問題就來了,麻煩的事。你說善不對,你會被打;你說是對,你也會被打。因為惡就是惡,善就是善。從世間法來看,它既然是對立,那就不當了。我們所謂的不當,是從佛法的出世法來看不當。因為佛法的出世法,是必須把這種對立轉變成圓融。你要怎麼圓融?在世間法跟出世間法我們發現一個事情──就理啊,出世間法講的理,要不壞世間法的相,要不壞相,假如這個理壞了相,那就不對了。